2009年10月24日星期六

教局撥款購電子資源 每校料獲5萬用3年

明報
A14 |  教育     2009-10-24

教局撥款購電子資源 每校料獲5萬用3年    

【明報專訊】為協助學校採用電子學習資源,教育局檢討課本的小組提交報告建議,本學年向全港中、小學發放一筆過撥款,在未來3 年購買電子學習資源,預料每校可獲4 萬至5 萬元。津貼中學議會認為,撥款應可用作將來購買分拆出售的教材。

藉感觀刺激學習動機

課本及電子學習資源發展專責小組由教育局副局長陳維安領導,他昨日出席商台節目《在晴朗的一天出發》中表示,透過互聯網學習是大趨勢,有助提升學生的學習效能及質素,小組建議向每所學校購入電子學習資源。他稱,電子學習另一方面能照顧特殊學生的需要,透過感觀刺激學習動機。陳鼓勵教育學院等大專院校,出版電子學習資源供教師及學生使用。

是否夠用3 年視乎定價

陳維安又指出,小組的建議令教科書有減價空間,分拆教材與學材可減輕家長負擔,政府的書簿津貼開支亦隨之減少,而節省的開支將會用於教育,至於是否撥給學校購買教材,則要視乎學校的需要及分拆後的情况再作考慮。

津貼中學議會主席廖亞全表示,電子學習資源定義廣泛,出版商將來分拆出售的教材,如光碟都屬於電子學習資源。政府一筆過4 萬至5 萬元,是否足夠學校使用3 年,需視乎出版商的定價。

資助小學校長會署理主席林惠玲則認為,一筆過撥款,可供學校小試牛刀購買簡單軟件及版權便夠用。她認同小組先於20 至30 間學校推行試驗計劃,政府可審視試驗學校的成效,再作更大的投資。

小組提出多項建議,包括撥款4000 萬至6000 萬元,下學年於20 至30 間中小學推行電子學習試驗計劃,為期3 年;向全港學校發放一筆過撥款,預算4000 萬至6000 萬元,供學校未來3 年購買電子學習資源之用;香港教育城網站建立電子學習資源商貿平台及教師網上社群;下學年起,教科書由3 年不改版變成5 年不改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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