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4月4日星期日

網民上載陳奕迅新歌被捕 討論區貼超連結可判4年

明報
A02  |   要聞  |   頭條  |   By 陳志偉     2010-04-04

網民上載陳奕迅新歌被捕 討論區貼超連結可判4 年    

特稿

海關過去一年拘捕網上侵權人數大增六成,近日更加強執法,連小規模上載活動也打擊。有港人上月中在陳奕迅最新大碟公開發售前,上載大碟兩首新歌到海外檔案儲存網站,並於本港討論區張貼下載超連結(hyperlink),結果被捕,面臨被控以可判監4 年的刑事罪。

有網友質疑,海關「上載兩首歌都捉人」是否執法過嚴,海關回應表示,任何人未獲授權分發侵權複製品均屬違法,即使下載者亦可能被民事追究賠償,海關呼籲網民勿以身試法。明報記者陳志偉

海關近年加強打擊網上侵權活動,去年拘捕了62 人,較前年的39人大增六成。不過,海關過往的拘捕行動,大多是針對涉及大量侵權檔案的分享,或涉及正在上映港產片的大型「點對點翻版電影上下載活動」,近日海關疑加強執法,連小規模上載活動也照樣打擊。

去年涉侵權被捕者增六成

據外電報道,陳奕迅最新廣東大碟《Time Flies》上月中推出之前,電台率先播放主打歌如《陀飛輪》、《無人之境》。其間有一名港人疑把其中兩首優先「派台歌」的mp3 檔案,上載到美國一個檔案儲存網站,然後再於本地討論區discuss.com.hk 張貼下載mp3 檔案的超連結,結果香港海關採取行動拘捕這人,現在他保釋候查。

稍後,第二名港人把整張陳奕迅新大碟的歌上載到美國及荷蘭的4 個檔案儲存網站,結果亦被海關拘捕,由於此一個案事態較嚴重,被捕者已被即時檢控。據本報了解,海關是得到海外儲存網站的合作,從此得悉上載者的ip 地址,以此確認他與在討論區張貼下載超連結的是同一人,遂採取拘捕行動。

上載兩曲網民呼冤

拘捕行動後,一名自稱是被捕者的網民在網上呼冤,不滿自己只是上載兩首流行曲便被拘捕及檢走電腦,除了面臨可能坐監的刑事檢控之外,涉非法上載的兩首歌曲,更可能被每首罰款5 萬元。他最不滿的是,部分本港討論區如discuss.com.hk,每天都有大量侵權音樂檔被人上載,何以唯獨是他被捕?不過,他引述海關表示,稍後可能會拘捕更多人。

或每首歌罰5 萬海關:稍後或再拉人

外電引述IFPI(國際唱片業協會)發言人表示,很多人以為,單是在海外儲存網站上載侵權音樂檔案不會有後果,今次香港海關的迅速行動,反映這些人的想法是錯誤的。香港海關則表示,基於保密及行動理由,不會評論個別個案,但強調海關對任何侵權活動舉報都會積極調查,對付不法侵權活動。

哪些行為才屬違法?

1多屬合法的行為

●為方便搬移檔案,把合法購入的流行曲的mp3,暫時上存到檔案儲存網站,其間沒把下載超連結告訴第三者

●把電影或電視非常短暫的特別片段(如有趣或蝦碌內容),上載到YouTube 供他人欣賞

2有可能違法的行為(灰色地帶)

●在本地網上討論區,張貼侵權流行曲或電影檔案的下載超連結(hyperlink)

3多數屬違法的行為

●把流行曲檔案或電影檔案製成BT 種子,供人非法點對點上下載

●把侵權流行曲檔案或電影檔案上載到網站,供人下載

●上載由流行曲製成的電話鈴聲檔案,供人下載(若只是把流行曲的純音樂電話鈴聲供人下載,或者不屬涉及刑事,但可能被唱片公司民事追究)

●把整套或大半套電視劇集、電影、音樂MTV 等檔案上載到YouTube,供人欣賞

沒有留言:

發佈留言